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源县人民医院组织验收组于2024年08月08日对东源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3名专家。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勘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情况介绍,审阅了《东源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RDYS2024440010),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讨论、审议,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现拟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9月18日(20个工作日)
深圳市瑞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2日
附件一:SZRDYS2024440010 东源县人民医院DSA(公示版)
附件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三:东源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