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以下简称医院)组织验收组于2020年6月12日对医院1台DSA核技术应用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2名行业内的专家。
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勘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情况介绍,审阅了《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Ⅱ类医用射线装置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讨论、审议,该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现拟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20日(20个工作日)。
深圳市瑞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